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境内外资银行申请2019年度中长期外债规模的通知》的通知
各有关境内外资银行: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境内外资银行申请2019年度中长期外债规模有关事项的通知》(发改办外资〔2018〕1482号,以下简称《通知》)要求,在深圳注册的外资独资银行、中外合资银行以及主报告行注册在深圳的外国银行分行、未设主报告行的外国银行分行申请2019年度中长期外债额度,须经我委受理申请材料后转报国家发展改革委。
现将《通知》转发给你们,请有申报需求的外资银行按《通知》要求准备申请材料,于2019年1月11日(星期五)下班前在广东省政务服务网在线提交申报材料。网上提交材料成功后,请申报单位将纸质材料(一式五份,并附上光盘)于1月15日(星期二)下班前报送市民中心行政服务大厅综合窗口。
访问入口:登录广东省政务服务网,选择“深圳市>市发改委>公共服务”进入“境内外资银行借用中长期外债发生额申请初审”进入“立即办理”。
网址:http://www.gdzwfw.gov.cn
如有具体问题可咨询0755-88127382、88125604(技术支持),邮箱cyxtc@szpb.gov.cn。
特此通知。
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8年1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