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报企业债时,发行人申请报告需要披露哪些内容?
来源: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时间:2018-11-26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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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报告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发行人基本情况、债券发行方案、募投项目概况、基本财务情况、区域经济财政概况、信用增进措施及相关情况等。同时需附发行人董事会决议、股东决议或出资人批复,明确同意本次债券发行申请。
基本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历史沿革、注册资本、股东、实际控制人、信用记录等。
债券发行方案包括但不限于:申请额度、期限、利率、评级等。
募投项目概况包括但不限于:项目立项依据、主要内容、完工进度、资金来源及落实情况等。
财务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发行人资产负债情况、市场前景和经营盈利情况。
区域经济财政概况包括但不限于:区域面积、区域常住人口、地方生产总值、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公共财政预算支出等。
涉及采用第三方担保措施的,应说明担保机构背景、评级和主要财务指标。
涉及采用资产抵质押增进措施的,应说明抵质押品的性状、数量、价值和可流通变现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