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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正在崛起的区域性金融中心
邱兆祥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金融研究所 名誉所长、教授、博士生导师

  金融中心,近年来已成为国内经济金融界许多人关注的一个热门话题。国内的北京、上海、深圳、广州、大连、天津、成都、重庆等城市都用不同程度的声音喊出了建立金融中心的口号,都力争能戴上金融中心的桂冠。
  在现代市场经济的条件下,金融业是百业之首,处于龙头地位,发展经济离不开金融的助推和支持。一个地区如果没有兴旺发达的金融业,经济就难以腾飞,而金融业发达的一个重要标志,就是金融中心地位的确立。因此,当今世界,凡市场经济发达的国家和地区,都毫无例外地努力把本国、本地区的某一中心城市培育成为区域或国际金融中心。改革开放以来,随着现代市场经济在我国的建立和发展,国内一些大城市对构建金融中心的竞争势头日显激烈,建设金融中心已成为我国大都市之间竞争的一个重要内容。
  改革开放20多年来,深圳已由一个边陲小镇发展成为国内外瞩目的现代化大城市,创造了世界经济发展史上的奇迹。面对着新的巨大的挑战,深圳已确定了自己的新的奋斗目标,即通过建设国际化城市,以提高国际竞争力、影响力和国际地位。深圳要建设国际化城市,离不开金融业的大力支持,为此深圳市提出了打造金融中心的目标。构建金融中心,是发挥金融支持作用,促使深圳建设国际化城市的一种模式。金融中心的建立,能使国内外大量金融资本和由此驱动的各类生产要素集中于深圳,从而极大地带动该市并辐射临近省市地区经济和金融的发展。
  改革开放以来,深圳在我国的金融业发展中扮演着十分重要的角色。1992年以来,深圳一直是对外金融机构最早开放的城市,是中国金融业改革开放的试验田和窗口。作为一个试验场,深圳在中国金融业改革开放的历史上创下了诸多的“第一”。例如,第一家外资银行、第一家股份制上市银行,第一家法人持股的商业银行、第一家股份制保险公司、第一家证券公司、第一家外汇调剂中心、第一家中外合资经营的金融公司、第一家金融电子结算中心等都诞生在深圳。深圳也应当仁不让地构建成为中国第一个与地区经济发展相适应的区域性金融中心,借以更好地发挥金融在深圳建设国际化城市及邻近地区经济发展中的“第一推动力”作用。
  一个地区能否戴上金融中心的桂冠,关键要看其是否具有建立金融中心的基本条件。从金融中心形成所需要的地理位置、经济实力和金融发展三大最基本的要素看,深圳与国内一些重要城市相比拥有诸多明显的优势。
  首先,深圳拥有地理位置优越的良好条件。深圳地处太平洋海上交通要道,处于国际航线上,毗邻港澳,面向东南亚,背靠珠三角和华南腹地,是中国特别是华南地区人流、物流、经贸往来连接世界的重要门户和通道。深圳紧邻国际化大都市香港加上又拥有四通八达的海路、公路、铁路、航空网,与全国、全世界紧紧相连。与国内诸多大城市相比,深圳构建金融中心享有得天独厚的地理区位和交通便利的优势。深圳可以凭借其拥有的畅通便利的交通网络和发达的通讯系统,能及时地汇集、传递经济和金融信息资讯。既为本地区的经济和金融活动提供决策参考和依据,同时也为国家间经济往来提供重要的经济和金融信息。同时,深圳所特有的国际交往中心的地位,也使之比其他城市更具影响力和吸引力。
  一个地区成为金融中心必须有发达的经济与贸易为依托,不能想象一个经济不发达的地区能成为金融中心。20多年来,深圳在经济发展和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方面取得了令世人瞩目的成就。作为经济特区,与国内一般城市相比在同国际接轨方面有明显的优势,市场化、法制化程度较高,国际贸易发达,外资包括跨国公司进入较多,已形成以高新技术产业和物流、商贸、金融、旅游等现代服务业为主体的产业结构。其综合经济实力已进入全国大城市前列,已不失为国内最具竞争潜力的大城市之一。深圳的快速发展已积蕴了深厚的经济实力,这本身就为其发展成为一个区域性金融中心奠定了坚实的根基。
  从金融业来看,经过多年的努力,深圳在金融设施、交易规模、机构数量、金融产品创新和金融人才建设等方面均取得了快速的发展。深圳的银行、证券、保险业机构密度、外资金融机构数量以及从业人员比例均居全国前列。国内主要金融机构在深圳均设有机构,与180多个国家和地区300多家金融机构建立了业务代理关系,金融从业人员逾4万人,发行银行卡1500万张。现有各类金融机构102家,其中综合类证券公司1家,基金管理公司10家,保险公司17家,营业性外资金融机构30多个。国通、深发展、平安、招商、南方、国信等十余家大银行、保险公司、证券公司总部设在深圳。
  2002年末金融机构人民币存款余额4952.73亿元,人民币贷款余额3512.48亿元,居全国大中城市第四位。外资银行数量、资产规模和外币存贷款规模在国内仅次于上海。保险公司总资产103.48亿元,保险市场深度和密度均居全国首位。作为全国仅有的两家证交所之一的深圳证交所,截至2002年底,已有上市公司508家,挂牌股票551只,市价总值12965.41亿元。深圳创业投资发展迅速,机构140多家,创业资本总规模达150亿元,约占全国2/5。10家基金公司发行基金资产600多亿元,机构数量和发行资产数量占全国一半以上。近几年来深圳金融业创造的增加值约占全市GDP12%,与高新技术产业和现代物流业一起成了深圳三大战略支柱产业。
  从以上几点看,深圳完全有基础、有条件、有资格建设成为区域性的金融中心。尽管如此,也要看到存在的困难和问题。深圳的综合经济实力虽然在全国位居前列,但与邻近的广州相比还存在差距。深圳的金融发展水平(反映金融发展水平的指标大体上包括:金融机构数量和种类、金融市场规模与结构、金融资产及金融负债相对GDP所占比重以及金融业增加值相对GDP所占比重)虽然高于全国绝大多数城市(仅低于上海、北京等个别城市),但离严格意义上的金融中心所要求的标准还相距较远。对于一个金融活动相对整个国民经济活动占比(即经济金融化程度)还不算太高的城市,显然很难称之为名副其实的金融中心。从深圳目前的情况看,要建设成一个兴旺发达和富有活力的金融中心也并非易事,还要经过几年甚至十几年的不懈努力才能达到目的。深圳构建金融中心的任务艰巨,我认为应着重抓好以下工作:

  (一)定位妥当、目标明确
  无论在国际上或是在一个国家内,在一个大的经济区域内,可以有一个大的金融中心,还可能有若干小的金融中心、全国性金融中心和国际金融中心。
  从我国人多地广和经济规模庞大等具体特殊国情来看,除要力争建立一个国际性金融中心和全国性金融中心之外,还有必要依据经济发展的格局建立多个区域性的金融中心,以便为本区域提供一个资金、信息和各种金融产品的集散地。
  近年来,国内东西南北许多大城市都对建立金融中心表现出了很高的积极性,甚至某些相邻的城市都在力争成为本区域的金融中心。从国内几个正在角逐金融中心的城市来看,综合条件最好的当推上海、北京和深圳。上海以“种子选手”的姿态赢得了建立国际金融中心的首选资格。北京似乎已定位于争取全国性的金融中心。深圳的目标也已确定为力争构建区域性金融中心。我认为,深圳定位区域性金融中心的目标,是妥当的。凡有一定条件构建金融中心的城市,其定位都必须妥当,定位不准确,就没有正确的奋斗目标,目标就难以实现。
  深圳要建设国际化城市,众多基础设施项目的实施必定会使投资机会远高于许多其它大城市,而巨大的投资空间又必定会带来旺盛的资金需求。另外,深圳所依托的珠三角是块庞大而又最具经济活力的地区之一,经济的快速发展也需要大量资金的支持。鉴于上述情况,我认为深圳更适合于构建筹资型的区域金融中心。深圳作为筹资型的区域性金融中心,主要为本市建设国际化城市以及所在的珠三角和其他资金需求迫切而供给缺口又较大的地区,发挥集聚资本,同时又输送资本,提供金融服务的作用。
  深圳要实现打造区域性金融中心的目标,就必须利用良好的区位条件优势,坚持深港合作,加强深穗联合,依托珠三角,辐射华南地区,获得这一区域融资和投资的主动权和调剂权,充分发挥资金筹集的渠道功能、金融信息的传导功能和引进资金的桥梁功能。

  (二)成立专门的研究班子,为政府制定发展战略出谋划策
  建立现代金融中心在我国并无先例可循。旧上海虽然曾经是远东著名的国际金融中心,但是,当时的上海整个金融业的规模、运作方式和辐射能量都远远没有达到现代金融中心的水准。昔日的金融中心与现代金融中心已不能相提并论了,其含义已发生了变化。因此,有必要成立面向全国的专门性的班子研究、学习和借鉴国外建设现代金融中心的成功经验,以便采取正确的方针措施和发展战略或模式。
  构建金融中心是一种政府行为,离不开政府的认可和支持。因此,政府的魄力和决心十分重要。今年3月,深圳市已经出台了有18项条款的《深圳市支持金融业发展的若干规定》,被认为是进一步巩固和强化以往深圳向区域金融中心地位所做出的努力的一种举措。最近深圳市金融发展服务办公室已正式挂牌,这显然是深圳市政府全面支持和促进区域性金融中心建设的又一举措。
  深圳如何结合本市的实际情况,建立具有自身特色的区域性金融中心,是一项十分复杂而艰难的系统工程。如何实施和完成这一工程,也需要成立专门的班子进行广泛深入的研究,以便为市政府制定正确的发展战略出谋划策,及早制定出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和步骤。这样,既可以科学规划区域金融中心建设,又有助于推动这一工作的进展。

  (三)推进深港金融衔接和合作,实现深港两地“双嬴”
  香港已是国际金融中心且已回归,紧邻香港的深圳要构建成为区域性的金融中心,那么,如何解决深港之间的金融衔接呢?这显然是个需要集中各方面的力量和智慧认真研究的问题。有的专家提出,深圳完全可以采取通过发展内外一体型离岸金融市场,作为深港金融衔接的突破口。对于这一对策性建议,我是持赞同态度的。我认为,深圳通过恢复和发展离岸金融业务,在深港合作的基础上,使香港国际离岸金融中心向内地延伸。此外,还可以通过采取深港创业板合营等措施,实现深港金融市场交相辉映。这既有利于更充分保证和维护香港作为国际金融中心的地位,同时又有助于促进深圳同国际金融市场的接轨,提高深圳的金融发展水平。
  今年6月中央政府与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签署了CEPA,在服务业方面将进一步加大对香港金融业的开放力度。这在客观上必将增加深港金融合作的机会,为加快深圳区域金融中心建设带来重要机遇。深圳应抓住实施CEPA的时机,依托毗邻香港的区位优势,吸引香港符合条件的各类大中小银行机构来深发展。在引入金融资本的同时,为完善深圳金融市场补充专业人才、管理经验和风险控制技术,以便借助加大对香港金融业的开放促进深圳金融业整体能级的提升,从而实现深港两地的“双赢”。

  (四)重视基础设施建设,加快打造金融中心区
  要努力改善深圳市的交通、通讯、能源等服务水平,并注重改善设施的水准,以适应建设金融中心和实现国际化发展的需要。设施现代化,这是金融业现代化的物质基础,也是金融中心建设的重要标志。环境的构造对金融中心的建设举足轻重,一些国际金融中心的形成(如香港、新加坡),环境发挥了决定性的影响作用。环境的构造包括软环境和硬环境的构造。金融的硬环境,主要指有良好的基础设备。金融软环境包括内容很多,诸如实行优惠的财税政策,放松资金流动和外汇管理等。
  深圳应当在金融企业密集区域的基础上进行整合、规划,打造一个十几平方公里的金融中心区。这个金融中心区就像英国伦敦的金融城、美国纽约的华尔街以及国内的北京的金融街、上海的外滩和陆家嘴一样,尽量把各主要金融机构的业务网点、各类金融市场以及其他金融服务功能引入其中,打造深圳的金融物副中心、资金集散中心、金融信息中心和金融监控中心,使人们进入金融中心区就能及时得到各类优质高效的金融服务,并切实感受到作为金融中心的浓烈气氛。

  (五)争取成为金融改革的综合试验区,加大金融创新力度
  我国的金融改革已进入了深化阶段,一系列重大突破性的金融改革已在或正在逐步推出。例如,利率市场化、国有银行的股份制改造、人民币资本项目的可兑换以及组建中外合资金融机构、金融控股公司、非国有金融机构和社区银行的试点等。深圳应抓住这一历史机遇,创造条件,积极争取有关金融管理部门能将深圳作为我国金融改革的综合试验区,优先给予各项改革的试点权。通过率先改革,创造体制优势,谋求更快发展。
  证券业发达是深圳的特色和比较优势。深圳的股民密度、证券机构营业网点数量、证券从业人员等指标都远远高于国内其他城市。深圳应积极稳妥地推进以资本市场为重点地金融服务体系建设,尽力争取创业板早日推出,支持深交所扩大国债规模。此外,还应加大金融创新的力度,争取能在金融体制和业务创新方面走在全国前面,努力把深圳建设成为金融创新的“示范区”和具有自身特色的金融优质服务区。

  (六)加大培养与引进人才的力度,壮大高层次金融人才队伍
  金融中心的建立,关键在于人。现代金融中心,是靠科学和严密的管理制度运行的。金融业如果没有一批素质高、通晓经济运作规律的资金管理人才为之服务是不行的。作为金融中心的建设者,必须具有一定的金融专业知识和较强的金融意识,了解发达国家金融中心的历史和发展现状,这样才能使金融中心的建设更符合国际惯例,并能按国际惯例运作。深圳的有关部门应当深明金融人才在金融中心建设中所具有的极其重要的作用,真正把人才培养和引进摆在突出重要的位置,抓紧培养和引进一大批高层次的金融人才,让他们肩负构建区域性金融中心的历史责任。

  (七)抓好舆论宣传,提高知名度
  由于种种原因,上海的外滩和陆家嘴、北京的金融街的知名度比较高。深圳应当通过报刊、电台及召开各种学术研讨会等形式,加强舆论宣传力度,让更多的人了解深圳,特别是了解其打造区域性金融中心的决心和诸多有利条件,这样有助于进一步扩大影响力和对国内外金融机构导深圳安营扎寨的吸引力。深圳要成为名副其实的区域性金融中心,没有门类齐全、数量众多并按市场规则运作的金融机构作支柱,显然是不行的。倘无一定数量的来自外地或国外的金融机构,就不可能建成现代开放型的金融中心。
  构建区域性金融中心是摆在深圳人面前的一大使命。只要以深圳人特有的胆略和气魄,继续发扬与时俱进、敢为人先、敢于创新的精神,经过若干年的艰苦努力必定会实现自己的既定目标,一个兴旺发达、运作高效和富有活力的现代区域性金融中心必定会在美丽的深圳大地上崛起。